十年沉冤待雪:新农村改造补偿悬案与集体资产遭侵纪实
一、外出经商遭拆迁,未获分文补偿
十年前,一场以“新农村改造”为名的拆迁,在王先生的家乡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紫霄镇溪东村悄然展开。当地乡Z府作出统一部署,将村民自建的猪圈、牛圈、羊圈等养殖设施全部拆除。这些设施是农户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,依法应获得公平补偿。
彼时,王先生长期在外地经商,家中无人值守。拆迁全程,他未收到任何口头或书面通知,未参与任何协商,更未签署任何文件。待他返乡时,自家圈舍已被拆除殆尽,而应得的补偿款,始终没有着落。
十年间,王先生多次奔走反映,希望讨回合法财产损失,却屡屡被拖延搁置,至今未拿到一分钱补偿。一场旨在惠民的新农村改造,在程序缺失、告知不到位、补偿不落实的情况下,变成了对村民合法权益的侵害。
二、集体山场被私占 包某暗箱操作侵吞公产
比王先生个人遭遇更令人愤慨的是,村集体资产长期被村民包某非法侵占,严重损害全体村民利益。
该村集体山场归全体村民共同所有,其承包、使用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议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。包某却在未征得村民同意、未履行任何民主程序的情况下,私自与个别村领导勾结,违规签订合同,将集体山场非法占为己有。
这一系列操作绕过全体村民,暗箱操作、独断专行,从根源上违反法律与程序规定,直接剥夺了村民对集体资产的管理权、收益权与监督权,引发村民强烈不满。
三、伪造签名续合同 四十亩土地被转包抵押牟利
包某的违法行为不止于此,在集体土地处置上,其手段更为恶劣。
他在未告知任何村民、未经集体表决的前提下,私自起草土地承包合同,假冒村组长签名,将村集体四十多亩土地非法承包。得手后,他又通过不正当手段违规将合同期限延长二十年,并私下将土地转卖给他人,甚至用于银行抵押贷款数百万元。
从合同签订、续期、流转到抵押,全程由包某一手操控、弄虚作假,把非法行为包装得“层层有序”,实则目无王法、胆大妄为。集体土地沦为其个人牟利工具,造成村集体资产严重流失,村民共同利益蒙受巨大损失。
四、法治不容村霸横行 恳请彻查还民公道
十年时光流逝,王先生的拆迁补偿仍悬而未决;村集体资产被非法侵占、流转、抵押,乡村治理秩序遭到破坏,公平正义亟待伸张。
我国法律明确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,征地拆迁必须依法给予公平补偿;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、挪用。包某无视法律、欺压村民、侵吞公产,已构成典型的村霸行径,其背后可能存在失职渎职、权钱交易等问题,必须彻底查清。
在此,我们呼吁上级纪检监察、农业农村、自然资源、司法等部门高度重视,尽快成立专项调查组:
1. 全面核查十年前新农村改造拆迁补偿政策与资金流向,依法足额补发王先生应得补偿;
2. 彻查包某侵占集体山场、伪造签名、违规承包、非法流转土地、抵押贷款等违法事实;
3. 依法追回流失的集体资产,废止违法违规合同,从严追究包某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。
乡村治理不容村霸横行,群众利益不容肆意侵犯。唯有依法彻查、严肃追责,才能还王先生公道,还全体村民安宁,让法治阳光照亮乡村每一寸土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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